RCM认证 |
RCM认证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引入的一种标识,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,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,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。RCM认证涵盖安规和EMC,RCM代替SAA认证和C-Tick认证。
澳洲将电器产品风险程度分为三级:Level 1 低风险类;Level 2 中等风险类;Level 3是高风险的,共有61类产品。
Level 1 认证要求:泛指直流供电产品,电池驱动和电压在12V以下的产品是低风险(提供EMC报告直接申请RCM认证)。
Level 2 认证要求:泛指交流供电产品,240V标准电压产品为中风险(提供EMC报告+安规报告申请RCM认证)。
Level 3 认证要求:清单中61类产品,高电压产品为高风险,(提供EMC报告+安规报告+政府监管机构签发的合格证明或认可的外部认证计划(RECS)如SAA)申请RCM认证+EESS注册。
只要是电器产品,电压范围在交流50V~~1000V; 直流 120V~1500V之间,都必须符合澳洲电器安全法的要求;2013年3月1日起,产品要在澳洲国家数据库EESS注册备案,印制RCM标志,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。
RCM认证只能由澳洲当地公司申请,该公司必须向澳洲政府申请一个RCM号码。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IEC或者AS/NZS报告,但是该报告必须交由澳洲进口商来申请RCM。申请注册费用为每年每产品每商标75澳币(举例说明,澳洲某个公司拥有两个商标:A和B,他从中国进口了完全相同的一个批次的产品,一半打上A的商标,一个打上B的商标,那意味着必须支付150澳币每年的注册费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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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地区 |
CE认证可在欧洲32个经济特区,包含:EU欧盟27个,欧洲贸易自由区的4个国家、和土耳其。产品有了CE标识可在欧洲经济区(EEA)自由流通。
管制产品范围 |
RCM适用地区:澳大利亚、瑙鲁、斐济、所罗门群岛、基里巴斯、密克罗尼西亚联邦、图瓦卢、新西兰、汤加、马绍尔群岛、瓦努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萨摩亚。
认证流程 |
1、根据RCM产品规定对产品进行识别和分类
2、进行产品测试或根据现有测试报告确定合规性
3、编译并验证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文档,并草拟符合性声明指派一个位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当地授权代表
4、在电气设备安全系统(EESS)数据库中注册产品
5、贴上RCM标记
RCM认证内容 |
1、Safety(产品安全认证)
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: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(Prescribed Product)和非管制类产品(Non-prescribed product)。
(1).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/NZS4417.2划分,包含电热设备、制冷设备、电动工具、零部件等。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、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.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,并且规定标识(必须打上证书号)。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。如:
- Q04051(Queensland 昆士兰) --- Q Number
- W2015(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) --- W Number
- V03101(Victoria维多利亚) --- ESV Certificate V Number
- NSW18099(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)--- DOFT Certificate NSW Number
(2).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,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/NZS3820:1998 (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);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(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).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,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,如:
- CS/431/Q (昆士兰)
- CS/108/NSW(新南威尔士)
2、EMC(电磁兼容性)
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年无线电通讯法(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) 所制订,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,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、电灯及类似设备、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、信息科技产品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、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。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,将产品划分为三类,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-Tick标记。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,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。
一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,如手动开关、简单的继电器、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、交流电源/电源变压器、电阻等。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二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,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、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、弧焊设备、交换式电源供应器、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、信息科技(CISPR 22)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(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)。
三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,如工业、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(CISPR11)。
RCM的相关申请事宜
(1) 若该产品有CB及各国差异,则可以直接去转Safety Certificate。再加上EMC部分就可以让代理商帮忙出宣告。该产品就可以销售至澳洲并打上RCM Mark。
(2) Safety Certificate: 申请safety部分时,若产品为direct plug in,则需针对该产品做AU Plug Test(Test Standard: AS/NZS 3112: 2004),若产品为Desktop,则无需做此项测试。
(3) EMC Report --- 即可以是C-Tick Report (Test Standard: AS/NZS CISPR 22: 2002),也可以是CE EMC Report。
CE标签要求 |
1、产品上到时候需要统一添加RCM logo,注意此要求是2013年4月19号澳洲公告的
2、直插式适配器做RCM安规认证时,要做插头的随机测试
3、灯管类的产品:如T8 LED灯管,荧光灯管由于用户能直接替换,安全风险较大,需要寄样品到澳洲评估
4、不同的发证机构时间会有所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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